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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措施有哪些?一文详解!
发布时间:2024-01-24 浏览 57次

春夏季属于雷电活动频繁阶段,因建筑物高度不一、环境复杂,在遇到雷雨天气时,很容易因为雷电造成建筑物损毁、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因此,进入雷雨天气,建筑物防雷显得尤为重要。


一、雷电的危害


1.雷电流的热效应可烧断导线和烧毁电力设备;


2.雷电流的机械效应产生的电动力可摧毁设备、杆塔和建筑,伤害人畜;雷电流的电磁效应可产生过电压,击穿电气设备绝缘,甚至引起火灾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3.雷电的闪络放电可烧坏绝缘子,使断路器跳闸或引起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


二、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01,第一类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02,第二类建筑物


(1)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3)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03,第三类建筑物


(1)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2)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三、第一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闪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以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保护到管帽,无管帽应保护到管口。


4.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每根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金属杆塔或钢筋网作为引下线。


5.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或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与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m。


6.架空接闪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应小于3m。


7.架空接闪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应小于3m。


8.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四、第二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外部防雷设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2.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当建筑物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3.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和防闪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4.构件内由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5.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五、第三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和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过60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2.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25m。当建筑物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3.防雷装置的接地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4.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上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当建筑物为多层建筑,其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由钢筋且周围除保安人员巡逻外通常无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5.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接闪杆或接闪环保护。多接闪杆应连接在闭合环上。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六、防雷要点


1.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抵押架空线等。


2.易燃易爆场所和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针对防雷设施进行专项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


4.落实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安全宣导,提高员工防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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